第十五届亚运会赛艇比赛于2006年12月3日至7日在卡塔尔多哈西湾礁湖举行,来自亚洲21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。亚赛联裁判委员会共选派19名国际级裁判担任此次比赛的裁判工作。
本届亚运会赛艇、皮划艇比赛的赛场建在多哈西海湾边。它是一个傍海而建的海水赛场,长一千多米,宽不到一百米。由于受到长度和宽度的限制,所以赛艇比赛的距离只能设一千米,铺设四条航道,并在上、下水码头附近增设热身区,无法设放松区。二、三道水位较深,一、四道水位较浅,航道受到潮汐的影响,所以二、三道相对来讲吃亏较大。
按照国际比赛的惯例,比赛分为预赛、复赛、半决赛和决赛。每天上午九点半开始比赛,下午两点钟开始比赛,中午间隔90分钟吃午餐。裁判员每天早上七点半开裁判会议,主要是对每个裁判的岗位进行分工,并强调在比赛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。在本届亚运会比赛中,我分别在检查、航道、起点、发令、终点、轻量级运动员称重和舟艇抽查等岗位进行了裁判执法工作。
一、具体执法过程中的一些程序和体会
1.在检查岗位上。每场比赛前40分钟进行检录,分发航道牌并记录各队领取航道牌的时间。在下水码头重点核对运动员的身份卡和照片,然后是检查舟艇的安全球、航道牌、无线电装置、广告、桨叶标志、鞋绳、加重物和服装等,并要求记录每条舟艇离开下水码头的详细时间,以便裁判员对舟艇的情况能全面掌握。运动员比赛结束后,在上水码头同样对以上款项进行检查。在上、下水码头的旁边分别放者若干个大篮子和小篓子,大篮子是为运动员盛鞋用的,小篓子是收集矿泉水瓶等。检查处的工作主要体现在认真、细致上,要求裁判员放下架子,不放过每一个环节,把工作做到位,避免失误。目前国内比赛不如此次比赛工作认真、细致,如对鞋绳的重视程度不够,不记录上、下水的具体时间,不看桨叶标志等。
2.在对舟艇抽查时,首先要求每条舟艇自查,达不到最轻重量要求的舟艇必须放加重物。本次比赛赛场提供的加重物是50克、100克、200克、300克、500克不等的钢环和砂子两种。每场比赛前由总裁判长对每组参赛舟艇进行随机抽签,然后通知称船裁判进行抽查。对第一次称重达不到要求的舟艇,要求领队和裁判分别在记录单上签字,称为第一次称重;然后是用砝码对磅秤进行校对,领队确认后,由领队和裁判分别在记录单上签字,称为第二次称重;最后是再对舟艇称重,由领队和裁判分别在记录单上签字,称为第三次称重。在预赛、复赛和半决赛中,达不到最轻重量要求的舟艇作为本组的最后一名进入下一轮次比赛,在决赛中直接取消。目前国内比赛仅有第一次称重。
在对轻量级运动员称重时,裁判员首先在记录单上填写称重日期、国家、项目、比赛序号、比赛时间、姓名、桨位、身份卡号,然后填写该运动员的体重,并记录称重时的时间,最后是裁判员和运动员签字。轻量级运动员的称重时间是每天每项的第一场比赛前1-2小时。本届亚运会轻量级运动员的称重室是一个帐篷。我在对轻量级运动员称重时注意到,大多数运动员是在比赛前2小时等待称体重,目的是为了控制好自己的体重,先称重,然后吃饭,再去比赛。
3.航道裁判在国际比赛中称为主裁判。要求裁判员在跟踪每一组比赛时要有预见性,果断地处理突发问题。比赛开始后,若有桨手在百米区内举手,航道裁判先中止比赛,召回本组。若是器材损坏,重新发令;若不是器材损坏,也重新发令,但给予该舟艇一次警告。这与中国赛艇规则有所不同,国内规则是若有桨手在百米区内举手,航道裁判先靠近该舟艇询问情况并检查器材,若属器材损坏可召回全组,重新发令,但给予该舟艇一次警告;若不属于器材损坏,该组继续比赛。航道裁判只有等所有的参赛舟艇顺利通过终点后,方可举白旗。程序是先面向本组参赛桨手出示白旗,然后是再面向终点出示白旗。
4.在起点和发令岗位上。在本届亚运会赛艇比赛中,我担任起点裁判和发令员各一次。在起点,取齐员属于起点裁判领导,取齐员又指挥扶船员,取齐员与扶船员之间的沟通尤为重要,它直接影响到取齐的时间和质量。起点裁判是唯一有权判罚运动员是否抢航的裁判。我在担任起点期间,只出现过一次抢航,并给予了该舟艇一次黄牌警告。本届亚运会由于赛场较小,所以给发令员和助理发令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要求两位发令员是“眼观六路,耳听八方”,要时刻关注着运动员,而不是让运动员关注发令员。第一组参赛的舟艇到达起点线后,第二、三组的舟艇可到发令塔后的区域热身,待第一组比赛的舟艇顺利通过百米区后,第二组的参赛舟艇可进入比赛航道,依次类推。发令信号采取的是灯光发令。
二、关于国际级裁判培训班的重点内容
12月6 日下午FISA裁判委员会举办了国际级裁判培训班,主要内容是:
1.现在国际赛联有125个会员国,其中包括今年新增的6个会员国。
2.现有的洲际代表是5个,其中亚洲代表为中国的张清。
3.进一步强调了裁判委员会的职责,提出了培养国际级裁判的计划。
4.关于黄牌警告的使用情况。在起点,裁判员有权对迟到、不按时就位和抢航的舟艇给予一次黄牌警告;在航道上对于影响其他舟艇划行并获得利益,或不按航行规则划行的舟艇给予一次黄牌警告。
5.对于舟艇抽查达不到重量要求的舟艇,采取三次称重方式。
6.在终点处有三名国际级裁判确定终点的名次、成绩。一名为终点裁判长,一名记录名次,一名记录成绩和回旗。当终点裁判无法确定名次时,使用终点摄像确定终点名次。
7.在舟艇的桨架上不允许有任何标志。
8.在船头和船尾的曲线上不允许有任何制造商的标志。
9.船的内舱不允许有任何标志(出厂的名匾除外)。
10.制造商名称(商标)在船的两边可各出现一次,每个不得超过100平方厘米。
11.制造商名称(商标)在每一个双桨或单桨可各出现一次,在桨的内柄任何一部分,双桨或单桨的面积不得超过70平方厘米和100平方厘米。
12.本次培训班强调的名词缩写:
UBW-船的重量不够;DNS-没有起航;Exc-驱逐比赛;DSQ-取消资格;DNF-没有完成比赛;A-手臂可以运动;TA-手臂和躯干可以运动;LTA-腿、躯干和手臂可以运动。
黄汝丛
2006年12月15日